解读《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的重要文件,旨在提升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为健康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以下是对该《指导意见》的详细解读:

一、背景与意义

  • 背景:自2019年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并取得积极进展。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 意义: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二、总体目标

  • 短期目标:到2024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 中期目标:到2025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
  • 长期目标: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1. 健全管理体制
  • 明确推进机制工作规则、机制成员单位部门主要职责。
  • 建立由县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及乡镇、街道和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
  • 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
  1. 合理组建县域医共体
  • 组建数量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人口较多或面积较大的县可组建2个以上县域医共体。
  • 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原则上保持不变。
  1. 提升服务能力
  • 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
  • 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1. 完善政策支持
  • 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
  • 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 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 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认识和支持。

五、总结

《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通过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将有效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云享医康专注于医务科信息化,涵盖医务管理系统、不良事件系统、医疗纠纷系统、全院危急值系统、医疗指标等关键领域

上一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通知

Copyright © 长沙云享医康科技有限公司 湘ICP备2022008344号-2